江苏省2011年度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将优先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对全省文化产业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重点支持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提出的重点文化产业,包括创意设计、新兴媒体、动漫游戏、广播影视、出版发行、工艺美术等;同时,支持重大民营投资项目,鼓励已上市文化企业或有助于文化企业上市的项目。根据要求,申报项目必须为2010年1月1日后成立项或开工建设的项目,承担主体必须是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产业类企业单位或企业化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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