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瓯市莲花坪工业园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和省环保局、南平市环保局的通知,你园区2008年底前必须完成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否则将对入园项目暂停省、市、县三级环境保护审批。你园区目前尚未办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因此必须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在6月30日前通过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在2008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请东峰镇政府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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