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近日发布,提出“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
《意见》第19条“积极发展消费性服务业”里明确提出,建设桂林、南宁、北海、梧州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发展一批旅游强县和特色旅游小城镇。加强重点旅游景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开发建设北海涠洲岛旅游区,依托崇左大新跨国瀑布景区和凭祥友谊关景区设立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意见》同时指出,桂林要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打造国际旅游胜地。
桂林市旅游局局长李志刚表示,近年来,桂林市一直在推进“把桂林列入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工作,此次国务院明确提出“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为桂林未来发展提供了机遇。下一步,桂林市将坚持改革创新,将发展旅游产业与发展城市经济相结合,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旅游产业发展和城市发展的关系,在发展旅游产业中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整体协调发展。桂林市将积极发挥旅游资源优势,推进桂林旅游转型升级,实现城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建设“国际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生态山水名城”.李志刚表示,桂林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国家旅游综合改革实验区”方案,积极争取政策、加大力度、创造环境、探索桂林旅游科学发展的路径。
桂林一直被视为中国旅游业发展的“风向标”和“晴雨表”。今年1月至10月,桂林市旅游接待总人数达1556.27万人次,预计全年接待总人数17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20亿元。据介绍,桂林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将在构建实验示范体系、旅游要素市场、旅游发展功能创新、建立旅游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为全国积累经验。 |